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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岭:开展《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》宣传活动

来源:江西挺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   作者:吾名    文/发布于:2019-12-08    浏览次数:

《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条例”)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,为做好《条例》的普及宣传,1月5日上午,温岭市松门镇村镇建设办公室走进松建村开展《条例》宣传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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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人员通过布置展台、展板、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,提高群众对《条例》的认知度,增强大家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。活动现场,工作人员详细讲解关于《条例》的适用范围、基本原则、各方责任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、运行维护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。

设点宣传结束后,工作人员还走进村民家里,将《条例》送到村民手上。此外,该镇村镇建设办公室人员还对村里的污水处理站运维情况进行抽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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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了解,这部《条例》是全国首部专门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的法规,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、运行维护及其监督管理作出了全面的规定。下阶段,该镇表示将把《条例》送进农村的文化礼堂,普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知识,倡导绿色环保生活方式,增强环境保护意识。(浙江江日报报业集团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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